◆垃圾臭氣來源◆
(1)垃圾臭氣的產生是由于生活垃圾含有較多的有機物如:剩飯、蔬菜根、葉、家禽、動物及魚類的皮、毛、脂肪、下腳料等和一定的水分,在堆積過程中由于通氣不良及受到微生物的作用會產生一定量的氨、硫化氫、有機胺、甲烷等異味氣體,習慣上統稱為垃圾臭氣。
(2)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四大類:顆粒物(煙塵)、酸性氣體(CO、NOx、SO2、HCl等)、重金屬(Hg、Cr、Pb等)及有機污染物(主要因子為二惡英類)。
①HCl來源于生活垃圾中含氯廢物。
②SO2來源于含硫生活垃圾的高溫氧化過程。
③NOX來源于生活垃圾焚燒過程中N2和O2的氧化反應及含氮有機物的燃燒,其中95%為NO,NO2所占比例很少。
④CO是由生活垃圾中有機可燃物不完全燃燒產生的。
⑤金屬類污染物源于焚燒過程中生活垃圾所含重金屬及其化合物。
⑥有機污染物的產生機理非常復雜,二惡英是其中毒性最強的化合物。
◆垃圾臭氣處理方案設計原則◆
(1)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,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,盡量減少氣量。
(2)積極穩妥地采用新技術、新設備,結合企業的現狀和管理水平采用先進、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藝,力求運行穩定、費用低、管理方便、維護容易,從而達到徹底消除廢氣污染、保護環境的目的。(2015-01-01)
(3)妥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,避免二次污染。
(4)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、安全、衛生、環境保護等國家和地方頒布的規范、法規與標準。
(5)選擇新型、高效、低噪設備、注意節能降耗。
(6)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、合理通暢、簡潔實用。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。
(7)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計規范、標準,重視消防、安全工作。(GB16297-1996)
(8)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法律、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對工業污染進行治理,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、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。
◆垃圾臭氣處理工程范圍及標準◆
>>工程范圍
(1)設計方負責廢氣處理設備的設計、制造、安裝、調試以及相關管路的設計。
(2)設計方負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。
(3)業主單位負責項目配套的公用工程,包括電源、水蒸氣、壓縮空氣、循環冷卻水等。
>>技術要求
(1)本工程不考慮征地,利用原廠用地,不能嚴重影響生產;
(2)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藝,要求技術安全可靠、經濟合理;
(3)副產品的處理,不應產生二次污染;
(4)所有的設備和材料是新的;
(5)觀察、監視、維修簡單;
(6)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;
(7)節省能源、水和原材料;
◆垃圾臭氣處理排放標準◆
(廢氣排放標準執行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、《惡臭物質排放標準》(GB14554-93)二級標準。
◆垃圾廢氣臭氣處理方案定制依據◆
(1)業主提供的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2016-01-01)
(4)環境空氣質量標準(GB3095-2012)
(5)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五”計劃》
(7)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
(8)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
(9)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范》(GB50483-2009)
(10)《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
(11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16-2014)
(12)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
(13)《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》DB13/2322-2016
◆垃圾臭氣處理方案設計◆
垃圾臭氣處理考慮運營成本及安全性,工藝采用以“通風系統(管道、引風機)+核心凈化系統(噴淋塔+UV光解凈化設備)”為核心工藝來處理垃圾臭氣。
◆垃圾臭氣處理工藝流程◆
集氣罩收集垃圾臭氣→風機引風→噴淋塔→UV光解凈化設備→風機→煙囪達標排放。